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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我认识老公的时候,他才十六七岁,但已经是满脸巨痘和痘痘愈后留下的斑痕,一副老气横秋的面目,又加上额头上有天生的抬头纹,更显成熟稳重,再加上他不活泼好动少言寡语,嗨,怎么说呢,反正在他十八岁时人家以为他二十八。好在那时还有一头黑密的头发能遮遮门面,至少在我心里他年轻无知,没有阅历,不懂世故,是个典型的毛头小伙。
谁知上班不几年,他的体重越来越重,头发越来越少,还有一点,两鬓还逐渐花白。他二十来岁时说:唉,我看起来都像三十多的了。汗颜!别人不了解他,我还不了解吗?他真够谦虚的。弄得人家四十岁的人常常给他二十几的人叫哥,三岁的孩子给他叫爷爷,还有很多典型的笑话,免说了罢,讲出来怪不好意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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